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修彦兰 朱善永)为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拓宽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渠道,让检察机关办案更加规范,让法治建设更润人心,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3月31日,黑龙江省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狩猎案件拟作出不起诉决定进行检察听证。
听证会邀请法院代表、社区代表、侦查人员担任听证员,由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抽选人民监督员参加了本次听证,因疫情影响,人民监督员采取远程同步视频方式参与听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和听证事项,并对拟不起诉理由进行阐述。听证员在听取案情后,围绕案件事实、案件处理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承办检察官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详细阐述了在案证据,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和相关法律进行了介绍,并秉持“谁执法谁普法”理念,结合林区多发的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特点进行法律宣传。
听证人员在充分了解案情、案件特点和相关法律规定后,一致认为苏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但由于其犯罪情节轻微,且没有猎到猎物,主观恶性不深,到案后积极认罪悔罪,同意检察机关对苏某某拟决定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会后,犯罪嫌疑人苏某某激动地表示:“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我非常后悔,感谢检察机关给予从宽处理,给了我悔过自新、回报社会的机会,我会以实际行动弥补犯下的过错。”
此次检察听证是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主动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办案方式、广泛听取意见的新探索。通过听证,不仅让案件办理公开透明,提高了办案质效,同时也扩大了法治教育面,更是辖区积极保护生态环境、开展生态法治教育的生动教案。本案使当事人对处理决定真正认可、信服,体现了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担当作为,彰显了以人为本、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