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郭登安)4月5日,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永安村民俞跃全像往常一样起得很早,他要到五里街道后(原大西河)沟边去割草。
约早上7点左右,俞跃全发现有一条鱼在沟渠游荡,便回家拿来竹篮捕捞,捕捞上岸后,发现这条鱼不像一般鱼,很惊诧。于是,他打电话给村里营长俞传福,并描绘这条鱼的体貌特征和长度。俞传福说,这是一条野生娃娃鱼,国家保护动物。
俞跃全心想,既然是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就不能食用。于是他把这条鱼带到村部,交给了俞传福。
经测量,这条娃娃鱼身长有50公分,其中,头长7公分、头宽7.5公分、身宽7.5公分,身体呈暗灰色。
据百度百科,娃娃鱼,中文学名大鲵,又名人鱼、孩儿鱼、脚鱼、啼鱼、腊狗。成年个体体大而扁平,一般全长582~834毫米,头体长310~585毫米,最大个体全长可达200厘米以上。头大扁平而宽阔,头长略大于头宽。大鲵是由3亿6千万年前古生代泥盆纪时期水生鱼类演变而成的古老的两栖类动物。该动物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列入《中国重点保护野生动物》—Ⅱ级。
为了让这条娃娃鱼有更好的生长环境,镇农综中心主任钟吉宏联系了县水产部门。上午11时,县水产部门有关专家到场并对这条鱼进行初步体检,决定放归到万佛湖,让它更好地生长繁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