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黄引枝)为更好地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建设和谐平安校园,促进学生身心健康,11月25日下午,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黄引枝受邀请到稷峰一中,以《加强防范意识,远离校园欺凌》为主题,从校园欺凌的内容、主要表现形式、引发的违法不利后果及如何应对校园暴力等七个方面为师生们带来一场精彩的法治教育讲座。活动由稷峰一中校长吉康俊主持,500余名师生参加。
讲座中,黄引枝副主任从发生在身边的校园欺凌案例着手,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从欺凌者、协助者、附和者、旁观者、受害者和保护者等校园欺凌不同角色的角度出发,解析了校园欺凌的种种危害及处罚后果,教育引导学生们要在日常生活中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同时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同学也做出警告,告诫大家未成年不是“免死金牌”,做“坏事”就会承担责任。
随后,吉康俊校长为黄引枝副主任颁发稷峰一中法治副校长聘书。新聘任的法治副校长黄引枝表示,受聘为稷峰一中法治副校长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她将切实履行好法治副校长的职责,做好学校师生的法治贴心人。
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教育引导学生提高法治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为构建和谐校园积极贡献力量。今后稷山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学生们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平安校园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