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潘春国)在第十一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即将到来之际,为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1月30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清河分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开展了“122”交通安全宣传预热活动。
按照部局下发的宣传资料,交警大队结合“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宣传主题,制作了条幅、展板、LOG造型、宣传单,在局址奔腾广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通过悬挂条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等方式,传播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危害,让大家对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有了更直观地认识。并教导正确佩戴头盔的方法,叮嘱他们骑车、驾乘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车安全,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提高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和驾乘人员系安全带的意识。同时民警结合案例讲解了违规乘坐农用车和三轮车、骑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危险驾驶和不文明驾驶行为,倡导安全文明出行。同时,告诫大家,近期疫情形势严峻,要认真做好疫情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不聚集。
此次宣传活动,该大队共出动警力8人,警车2辆,悬挂条幅2幅、摆放展板2个、发放宣传单300余份,圆满完成了“122”交通安全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本次宣传,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的真正含义,让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扎根群众心中,共同营造良好的冬季交通安全氛围,构建道路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