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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警方清理“僵尸车” 挖潜停车资源

时间:2023-04-11 13:14:27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朱善永 哈公宣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哈公宣)“僵尸车”不仅占用公共停车资源,还严重影响城市形象。为进一步营造良好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在空间上挖潜停车资源,哈尔滨市公安局组织交警部门按照废弃汽车治理工作相关要求,针对主干街路和背街小巷“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消除违法乱停乱占影响,有效提升道路通行效率。

  “僵尸车”占道 交警及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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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交警支队道里大队在工作中发现,道里区安丰街有一辆白色无牌面包车和一辆G6535*号黑色商务车停在路边,车上的年检贴、强险贴都已经过期、车内破败不堪。经核查,两台车检验有效期已经超过3个周期未检验,都已经达到了报废标准。安丰街属于单行道,而本就紧张的停车区域,却又被两台僵尸车占用了位置,不仅影响城市环境,还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随后,交警在旁边的商铺找到了两台车的管理人员,并告知当事人,此类车辆按照规定应该按程序报废,不得占用公共资源。当事人表示,两台车因为有一些故障送到这里来维修,就暂时停放在路边,将立即将车辆拖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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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部门表示,对于在巡查中发现的“僵尸车”,通常会下发通知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予以拖移。如果车辆存在涉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其他违法行为,则会予以滞留并依法处理。

  货车成“大仓库” 依法予以拖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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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支队道外大队在巡逻中发现,道外区八区四巷一辆黑ALS95*号白色小型货车“任性”地垂直道路停放,占据了停车位和行车道。附近居民反映,这货车已经在这里停了一段时间,并没挪动过。经过交警部门核查,该车存在逾期未检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车主是附近商家,车辆放在这个位置主要是存放售卖的货物,当仓库使用。但这辆车是无路权车辆,没有权利占用公共停车位。经过与车主沟通,在车主取出车内存放货物后,交警将该车辆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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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交警部门介绍,在执法过程中,“僵尸车”被当做仓库的车辆不在少数,极大地占用了公共停车资源。交警部门在履行告知程序后,将把车辆拖至停车场,腾出停车位,缓解周边停车需求。

  占用公共车位 催告限期拖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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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支队南岗大队三中队在巡逻时发现,宣庆街与平准街交叉口有一辆黑L69A8*的灰色面包车停在路口,车窗上已经覆盖上一层灰尘,车内堆满了衣物。民警通过车牌号查询,该车辆检验有效期已经超过3个周期未检验,达到了报废标准。经查,该车原车主早已将车卖掉,无法联系到现车主。正当交警叫来拖车,要将车辆拖移时,附近一位摊主过来说车是自己的,当初买来是为了当仓库用就没过户,并保证配合交警马上将车挪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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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举报线索 立即开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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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治理过程中,交警接到群众举报,某汽车修配厂门前停着一辆“僵尸车”。经查,这是一辆发生过严重交通事故的白色宝马车。据修配厂店主自述,该车一直在等配件准备翻修。交警责令店主尽快处置,切勿占用公共资源,店主随后自行找拖车将车挪走。随后,交警在平准街某小区门前发现一辆达到报废标准的黑AL140*号灰色小汽车,随即下达了限期驶离通知书。交警表示,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自行清理的车辆,将被拖移至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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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在此次“僵尸车”专项清理行动中,交警部门还积极开展了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市民交通法治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以期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让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更加规范、有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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