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2023年4月27日下午16时许,甘肃省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渊泉高速公路大队值班民警接瓜州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G3011柳格高速由东向西114KM处,有一头牛在行车道上,影响车辆通行,”要求前往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有头小牛穿梭在高速公路超车道和行车道上,过路车辆纷纷鸣笛警示,导致小牛受惊在高速公路上乱跑,情况十分危急。为尽快将小牛驱离高速公路,巡逻组立即在来车方向做好安全防护,其余民警与牛主人分别在两头拦截抓捕。经过四十分钟的努力,终于将在高速公路“闲逛”的小牛顺着隔离网赶出高速,并将被破坏的隔离网封闭好,消除了路面安全隐患。最后,民警对牛主人进行了安全教育,告知其管理好自家牲畜,切勿再次发生类似情况,避免发生意外。
渊泉高速公路大队提示:高速公路行驶途中如遇动物牲畜,应提前减速慢行,开启双闪灯进行避让,并及时通知高速交警、路政或公路部门、切忌自行下车追赶,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