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马伟)7月15日下午17时30分左右,甘肃酒泉渊泉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巡逻至G3011柳格高速敦煌方向98公里500米处时,发现应急车道停靠一辆大型客车,因高温天气,客车尾部站着许多乘客躲避烈日,后方来车纷纷躲避绕行,存在极大地安全隐患。民警立即指挥乘客撤离至安全地带,对现场进行安全防护,并在大客车后方指挥疏导过路车辆,保证道路通畅以及人身安全。
经了解,该车是旅游客车,共载38名乘客,因天气炎热车辆在行驶途中左后轮双双爆胎。得知驾驶员已联系车辆转运乘客后,民警一边做好乘客的情绪安抚工作,一边对客车司机进行了安全教育,告知出行前一定要检查好车辆状态,遇紧急情况一定要做好人员安全防护工作。
大约40分钟后,转运客车到达,民警安排乘客有序登上转运车辆,安全驶离。
蜀黍提示: 在高速公路爆胎后,一定要冷静,不可慌张,谨记“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车辆停稳后,要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同时车内全体人员应立即转移至护栏外等安全地带,不要在车道内逗留,并拨打报警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