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能芳)近日,甘肃省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川北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巡逻至连霍高速(G30)2547公里下行处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汽车打开危险警示灯停靠在应急车道内,情况非常危险。见此情形,民警迅速上前要求所有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同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随后了解得知车上共3人,两男一女。驾驶员称,其驾车途经此路段时车辆左后轮胎突然爆胎,正徘徊在车旁焦急求助时,交警就出现了。
了解情况后,为消除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寻找工具并打开事故车辆后备箱,清理压在备胎上的行李箱等物品取出备胎,因高速公路车速高车流量大较为危险,民警便让车内人员在安全区等待并帮助其更换备胎。烈日当空驾驶员见跪地更换完备胎的民警已汗流浃背,驾驶员从车内拿出水对民警的大力帮助表示感谢。事后,民警叮嘱驾驶员出行前一定要检查车辆情况,防止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车辆在上高速前,一定要注意检查车况,仔细检查车辆的水温、制动,特别要注意检查车辆的燃油是否足够 ,避免上路发生突发情况,给出行带来不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