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杨丽玉)为全面贯彻落实各项防汛工作措施,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司法局于近日开展汛期相关隐患排查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确保汛期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及时安排部署。各司法所立足本职,主动担当,积极参与排查本乡镇内人员居住、困难群众住房、生产生活情况,提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全力投入防汛抢险一线,为筑牢群众安全防线贡献一份力量。
全面摸排调处。各个司法所组织调解员配合村(居)开展汛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汛期各类矛盾纠纷情况,使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解决,确保防汛期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建立重点纠纷化解机制,针对防汛期间矛盾纠纷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重点加强对汛期农村田间管理、生产生活过程中因用水、用电、道路通行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重点分析研判,及时进行信息筛选、分类剖析,提出对策性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切实可行的预防和调解措施。
做好衔接联动。各个司法所积极同各村包村干部联系沟通,共同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与各村居调委会建立联系机制,第一时间收集矛盾纠纷线索排查登记情况,做好矛盾化解预警工作。深入各重点区域、重点排水河道,访查影响汛期排涝障碍,对影响汛期排涝障碍拆除存有矛盾纠纷的,现场开展法治宣传、说服教育,确保各项防汛措施落实落地。
加强法治宣传。充分利用防汛期间大排查大走访的契机,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防汛安全知识,向群众宣传讲解如何应对强降雨,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和预警通知,做好防汛有效防护措施,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汛意识,引导群众有序安排正常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