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马伟)“群众事无小事”。近日,甘肃省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渊泉高速公路大队在巡逻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在高速公路因车辆爆胎无法继续行驶,巡逻人员帮助驾驶员更换备胎,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2023年10月7日下午16时许,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渊泉高速公路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连霍高速公路上行2652公里200米时,发现一辆白色甘FA*****号轻型普通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辆后方不足50米的地方摆放了反光三角警示牌,不时有车辆从旁边呼啸而过,情况实属危险。民警见状后立即将巡逻车停好,快速取出反光锥筒,做好安全防护。经询问得知,驾驶人是在风电场干完活准备回家的,行至此处突然车辆爆胎,致使车辆无法继续前行。本来是想自己更换备胎就可以驶离,但是自己拿的千斤顶太小了,无法更换,正在为此犯愁。考虑到高速公路上车流量较大,而且车速都比较快,多待一分就多一份危险,为防止发生意外,民警立即从警车里拿出大号千斤顶和修理工具。还不到10分钟,民警就帮助驾驶员换好了备胎。临行时,民警叮嘱驾驶员开启双闪灯,沿应急车道行驶,确保安全行车,驾驶员也对民警的暖心帮助表示感谢。
渊泉高速交警温馨提醒:出行前一定要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再出行。一旦在高速路上发生紧急情况,应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内,打开危险警报闪光灯,并在车辆后方150米以外的地方摆放好三角警示标志,人站到安全隔离带以外,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