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马伟)2024年1月25日晚上9时许,甘肃省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渊泉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巡逻至G30连霍高速下行2622公里700米处,发现有一辆苏A牌照房车打着双闪停在应急车道内,因临近春运,G30主线车流量激增,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见此情形,巡逻民警立即向前询问情况。
经了解,该车因排气管发生故障,只能低速行驶。民警经现场研判立即决定开启警灯护送该车就近驶离高速。大约5分钟后,安全将故障车辆护送出西双塔收费站,同时对驾驶人出车前没有进行安全检查和发生故障后没有及时报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随后民警帮助车辆驾驶人联系救援大队进行故障处理,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酒泉渊泉高速大队温馨提示,驾驶员出行前应当对车辆状况进行安全检查。高速公路遇车辆故障时要牢记“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车上人员全部撤离到高速公路的护栏外面确保人身安全,防止二次交通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