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马伟)2024年3月22日15时35分,渊泉高速公路大队巡逻组巡逻至G30连霍高速2637Km+150m时,发现一辆SUV打着危险报警闪光灯停在应急车道,巡逻人员将警车停靠安全地带后立即下车询问情况。
经过询问得知,驾驶员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突然爆胎,虽然车上工具齐全,但驾驶员不会使用。大队巡逻人员得知情况后,立即做好分工。一名执勤民警在该车后方150米处摆放锥桶,做好安全防护,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另一名执勤民警接过驾驶员手中工具熟练的帮助其更换轮胎,通过15分钟的努力,终于更换好了轮胎。驾驶员表示:“在最无助的时候看到了驶来的警车,心里就有底了。”
渊泉高速交警提醒:司乘人员出行前一定要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再出行。如在高速公路遇有突发状况,应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内,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打开危险警示灯,在车辆后方来车方向150米外摆放好警示标志,司乘人员应站在安全护栏外,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说明位置,高速交警将第一时间给予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