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刘志远 刘燕)“骑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一定记得要戴头盔,三轮车不能非法载人”“五一放假了,一定要看管好家里小孩,不能私自下河游泳……”4月25日,新疆温宿县托甫汗镇酒花楼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积极组织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深入到群众家中,面对面宣传道路交通、夏季防溺水、燃气安全、防火灾、安全用电用水和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常识,提醒群众要安全用火用电,纠正不良使用习惯,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通过讲解真实的交通事故案例,让群众清晰地认识到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与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向家长和学生重点讲解防溺水教育的重要性和造成溺水的各种原因,劝导青少年不要独自外出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
酒花楼村村民其曼古丽·亚森说:“听完工作人员的宣传后,我进一步认识到了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学到了很多安全隐患的检查方法和自救措施,今后,我也会给周边的人宣传安全用火用电、防溺水等安全知识,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当中。”
下一步酒花楼村将继续坚持重心下移,进村入户,加大宣传力度,不断转变安全生产日常宣传的工作方式,切实达到宣传入户、知识入脑、安全入心的最终目的,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思想认识,筑牢社会安全生产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