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李德林)“感谢民警,感谢出租车师傅,要是找不回来这些钱,我的店就开不成了……”
7月19日深夜0时54分,黑龙江省延寿县局安山派出所接到安山乡居民鞠先生的求助电话称,其在乘坐出租车从县城返回安山乡的途中,不慎将装有13万元现金的手提包遗落在出租车上。这笔钱是他准备开超市的启动资金,但目前车辆已驶回延寿县,车牌号和车主信息均不知晓。
时间紧迫,面对焦急的鞠先生,民警一边安慰他,一边详细询问他上下车的地点、行经路线以及所乘坐出租车驾驶人的体貌特征。随后,民警立即驱车前往出租车公司开展工作,在民警的努力下,仅用不到1个小时就联系到了鞠先生乘坐的出租车司机。
在民警的见证下,出租车驾驶人将13万元钱交还给了鞠先生。鞠先生接过失而复得的钱款,激动之情溢于言表,不住地向民警道谢。
警方提醒
外出时,携带的贵重物品一定要注意保管,要将物品放置在身前或视线范围内,尽量做到物不离身,离开时,一定要详细检查,是否有遗落物品。切莫因为一时疏忽大意造成财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