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宣扬)近日,在巴彦县巴彦镇西牌楼转盘道发生一起私家车与电动车轻微剐蹭的交通事故。双方驾驶者在处理事故时情绪激动,发生激烈争吵。哈尔滨市巴彦县步行街街面警务站巡逻民警及时发现,迅速到达现场,及时采取措施稳定双方情绪,化解双方矛盾,获得群众好评。
2024年9月12日10时许,巴彦县人民大街西牌楼一辆轿车和一辆电动车发生剐蹭,事情本来并不大,现场没有人受伤,电动车外壳有点破损。但因为双方情绪激动,最终引发了激烈争吵。巴彦县公安局步行街街面警务站执勤民警发现此情况后,立即前往现场及时化解纠纷。
民警赶到现场时,肇事的双方依旧还在争执。民警第一时间疏散围观群众,恢复交通,同时,安抚双方情绪,仔细了解情况,据轿车司机介绍,他驾车时左侧突然一辆电动车超车,避让不及发生了剐蹭,电动车外壳部分受损,无人员受伤。随后,双方引发言语冲突。“人没受伤就是不幸中的万幸,没多大事,你们别激动”警务站民警史家旭对双方进行及时劝导。“本来我也觉得没多大事,他把我撞了还说我不注意,车都没啥事,是态度问题”。“老妹儿,对不起,我也没经历过这种事儿,没控制好情绪,怪大哥了,我给你修车”。经过民警的耐心调解,双方认识到各自不理智之处,电动车女子表示身体并无大碍不需去医院治疗,电动车只是掉漆,看到对方态度良好,也不需要轿车司机赔偿,一场纠纷被民警耐心化解。民警提醒双方,今后在驾驶过程中应更加注意安全,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此次事件中,民警的及时介入和妥善处理,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保障了道路的畅通,避免了矛盾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