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直以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乌恰人民法庭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和精神实质,积极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如我在诉” 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瞒着我们把羊卖了不说,到现在我们一分钱都没见着......”
今年2月,在乌恰人民法庭调解室,特邀调解员、法官尼加提·阿布都卡迪尔正耐心调解一起合伙纠纷案件。
原来,2021年12月,麦某、艾某和阿某三人合伙购入两只刀郎羊,并约定后期饲养由阿某负责,两年后将羊卖了,三人再进行分红。
一年后,阿某在没有征得麦某和艾某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两只刀郎羊卖了,并将卖羊的钱另做其他投资。麦某和艾某多次上门找阿某,想要回本钱。经多次反复协商,不仅钱没有要回来,他们与阿某的关系也因此搞得分崩离析。
无奈,麦某、艾某便向乌恰人民法庭寻求帮助。
承办法官充分了解情况后,认为此纠纷通过调解更有利于得到圆满解决。于是,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逐步消除当事人之间矛盾,最终阿某当场向麦某、艾某支付3万元,剩余款阿某分期给付。
乌恰人民法庭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通过设立法官工作室、配强调解员、联合多部门等方式,积极构建多元治理新格局,坚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2024年以来,开展调解员培训8场次,诉前调解纠纷220余件,调解率100%。
“零距离”法治体检 助力辖区基层善治
“法官,借钱时没写欠条,借出的钱还能要回来么?”
“法官,别人家的牛把我家种的麦子给糟蹋了,我该怎么办?”
……
“这些都是在普法过程中,群众向我咨询过的问题。”尼加提·阿布都卡迪尔回忆说。
一直以来,乌恰人民法庭干警通过送法进巴扎、学校、田间地头等多种形式,向当地的村民讲解党的惠民政策以及法律法规,一步一步地引导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
针对合同、家事、继承等频发案件,开展法治宣传宣讲是工作日常。乌恰人民法庭灵活运用公众开放日、观摩庭审、以案释法、判后答疑等多种形式,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今年以来开展各类普法宣传宣讲活动20余场次,发出司法建议书2份。
乌恰人民法庭还及时向地方党委、人大报送涉诉矛盾纠纷专项报告,向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以实际行动提升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巡回审判到门口 助推乡村振兴促发展
群众需求在哪里,法庭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乌恰法庭立足当地乡村乡情,精准把握职能定位,同时带动3个巡回法庭,有机嵌入基层群众自治体系,有力扩增诉源治理效果,有效并联法治手段,切实推进矛盾纠纷就地就近化解。
“法官,我13名工人的工资到现在没有要回,能不能帮帮我。”法官在一次巡回办案过程中一位当事人诉说着自己的诉求。
经过组织调解,这起涉及农民工工资的纠纷,在法官巡回办案过程中划上圆满句号。
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搬到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有利于增强老百姓法律意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乌恰人民法庭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诉前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将诉讼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今年以来,乌恰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96余次,最大限度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乌恰人民法庭将持续深挖自身潜力、发掘本地特色,立足公正与效率,用心用情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架起服务基层群众的连心桥,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法治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