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近日,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公安交警以“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为契机,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持续聚焦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积极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教罚并举 消除管控盲区
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安排执勤交警运用“白+黑”的模式,采取“教育+处罚”的方式,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不戴头盔等不文明行为整治行动。对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等突出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纠劝导并批评教育,对相应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曝光。同时,对于不愿意接受处罚和学生、老年人群体通过发朋友圈、参与交通劝导等方式,让亲朋好友共同监督,努力提升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并借助“我为我家去站岗”护学岗活动,加大对校园周边摩托车、电动车接送学生、学生骑乘电动车违法行为治理力度,执勤交警坚持整治与宣防相结合,对违法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提高广大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通过狠抓道路交通秩序,全面净化路面交通环境。
多方协同 齐抓共管共治
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为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动作用,携手共治交通秩序。近日,交警大队联合酒泉市蓝天救援队对非机动车骑行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向过往群众及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面对面讲解佩戴头盔的重要性以及交通安全常识。对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上路、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
宣传引导 提升安全意识
针对电动车使用群体,依托新媒体力量,围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头盔就是护头盾”的安全意识,依托交通安全“七进”、“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进重点人群精准宣传教育。同时,利用近期学校组织召开家长会的契机,宣传人员进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倡导教育家长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切实提高自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出行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肃州公安交警将坚持长效常态管理,通过多样化的举措努力增强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