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通讯员 王文斌)6月28日,山西运城临猗县一女子欲跳河轻生,幸亏遇到巡逻交警及时救援,才未酿成悲剧后果。
当日凌晨1时许,临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楚侯中队民警滑星,带领辅警王卓、张帅、张康等人,在涑水河旅游公路沿线巡逻时,看到一辆二轮电动车倒在护栏边,周围却没有人,民辅警立即下车查看,结果发现一名约30多岁的女子独自坐在涑水河边沿抽泣,已经全身湿透,脚下就是1米多深、湍急的水流。滑星、王卓等人来不及多想,迅速翻过护栏,把女子强行拽拉到安全路面。
面对意欲跳河轻生、情绪激动的轻生女子,民辅警耐心开导、询问,女子情绪逐渐稳定,但仍一言不语,最终民警通过查询其手机通讯录,成功联系到女子家人,得知该女子因患病后心情郁闷、思想压力太大,又不想拖累家人,便产生轻生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