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根据《临沂市发改委 临沂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关于整治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清理规范有关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沂水县司法局积极开展招投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此次清理工作要求各单位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并提出保留、修改(修订)、废止的清理建议。下一步,沂水县将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订、合法性审查以及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