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岑榆) 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在校生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2019年9月5日,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者楼街道田坪小学法治副校长肖高原到田坪小学开展防止“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活动。
肖高原同志首先向师生们介绍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当遇到问题时,我们怎么做?”;其次对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引导学生思考;最后向学生们介绍校园欺凌案例及防止校园欺凌的主要方法,进一步引导学生们知法、懂法、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学会自我保护。
此次宣讲通过对校园欺凌典型案例的讲解,及时引导未成年人在校园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最大限度的降低未成年人校园欺凌悲剧的发生,取得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者楼街道田坪小学共180余名师生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