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孙文学 冯燕) 1月10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针对春节期间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活动频繁,脱离监管风险增大的严峻形势,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节前安全教育活动,提前打好安全预防针,确保春节期间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不失控、不出事、不添乱。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从思想认识入手,教育每一位社区矫正人员要强化在刑意识,深刻明白自己的特殊身份,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安全高于一切”、“安全就是幸福”的理念,告诫他们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服刑机会,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真正做到服从监管、遵纪守法,心有所戒、行有所止。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各地出现的安全典型案例、违规被收监的典型案例,重申请销假、手机定位等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明确社区矫正人员“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要求社区矫正人员春节期间定位手机不关停,杜绝定位手机欠费、停机、外借、人机分离;未经允许不越界,杜绝私自外出,离开禹城地界;规范言行不冲动,杜绝家庭、邻里矛盾扩大化,杜绝组织或参与信访、群体性事件;理性处事不惹事,杜绝拉帮结伙、聚众闹事、寻衅滋事;安全出行不酒驾,杜绝酗酒以及酒后、超速、超载等危险驾驶;健康娱乐不低级,杜绝出入网吧、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杜绝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谨慎交友不乱为,杜绝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定时报告不延误,杜绝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报告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行踪等情况;遵纪守法不违规,杜绝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社区矫正人员表示,春节期间一定牢记司法所的关心和教育,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身行为,认真落实社区矫正监管规定,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保证自身安全、家庭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