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通讯员 冯树忠 王清全 付希红)为有效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减少重新犯罪,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兴隆司法所通过落实三项举措,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加强标准化建设。依法依规不断完善修改集中教育、请销假、社区服务、日常生产生活汇报等相关制度。实行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分段教育与分类教育、心理矫治与行为矫治、社会教育与自我教育“四结合”教育模式。
丰富工作管理方式。开展月初“集体学”与月末“个别学”活动,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每月至少与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两次直接面对面的交谈,加上每周电话汇报,实现零脱管、零漏管、零犯罪;全面落实走访制度,联合矫正小组成员定期对矫正对象进行走访,确保有问题早发现、早防范、早解决。
健全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同服刑人员所在村的村委进行联系,及时了解服刑人员的日常动态。强化与派出所的信息核对工作,同时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积极和驻镇检察室对接,接受检察室对本所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