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晓枫)为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近日,喀什中院刑事审判一庭组织全体干警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并对疫情防控期间涉疫犯罪审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刑事审判一庭负责人提出,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刑事审判一庭认真贯彻落实院党组、地委部署要求,全力、全方位落实防疫工作要求、措施,确保防疫不出问题,同时不忘刑事审判工作,切实做到防控疫情与刑事审判工作两兼顾。但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做好涉疫犯罪案件的审理,全体干警还需要不断强化业务学习,确保涉疫案件质效。会议上,刑一庭负责人对涉及疫情防控犯罪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等28个罪名进行了具体的讲解,进一步提高了刑事审判一庭法官涉疫刑事案件水平,确保涉疫刑事案件审判始终法治轨道上开展。
疫情发生以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紧盯两级法院涉疫犯罪案件,实时更新掌握两级法院涉疫情犯罪案件审理情况,多次指导县市法院严格依法审理涉疫犯罪案件,下一步刑事审判一庭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清防控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时刻保持警惕,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突出审判重点,用好用足法律,依法严惩扰乱医疗、防疫、市场、社会秩序犯罪,我们将时刻高悬刑事审判利剑,为战“疫”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