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刑事审判工作,3月17日,新疆若羌县人民法院“响鼓用重锤”,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运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宣判了一起交通肇事案,敲响了互联网宣判刑事案件的第一锤。
这起刑事案件的宣判与以往不同,审判庭内戴着口罩的审判员和书记员正坐其中,而被告人张某却远在数千里之外的湖北家中。在宣判前,该案的主审法官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与被告人进行了沟通,对该系统的具体操作进行了技术指导和远程调试。随后,主审法官依法对张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进行了网上宣判,张某听到宣判后认罪伏法。
据悉,疫情防控期间,若羌县人民法院主动借助数字化技术支持,多次实现各类案件的网上立案和快审快结。在依法履行法院职能的同时,也为互联网审判模式积累了先期经验,让人民群众更多感到司法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