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孙维存)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通知要求,伽师县人民法院于3月16日起有序开放诉讼服务、信访接待、审判法庭等场所。
在诉讼服务、信访接待、审判法庭开放当日,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信访接待、审判法庭等场所运行工作指南要求,由当日值班人员配合司法警察对前来该院办理诉讼服务、申诉信访业务、参加庭审、听证、询问等诉讼活动的人员进行测量体温、实名登记。在佩戴好口罩,并留下联系方式后方可进入诉讼服务、信访接待场所、审判法庭。由引导员负责,及时提醒当事人的活动范围,不得进入其他场所。
从有效保障诉讼群众与干警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出发,该院紧密结合诉讼服务、信访接待、审判法庭等场所的接待能力,合理控制进入场所的人员数量,控制人员流量、错时分流,引导诉讼群众分散等候,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并由引导员负责,及时提醒等待办理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业务人员不要聚集、围坐, 切实保持1.5米以上距离。
切实做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等重点区域经常性消毒。由诉讼服务中心、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信访接待、审判法庭等场所运行工作指南的要求,严格落实每天上、下午对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审判法庭进行消毒并保持通风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