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毛章江)近日,贵州省普安县检察院在全州率先开展启动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依法对该县公安局即将侦查终结的杨某甲和杨某乙涉嫌运输毒品一案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
据悉,犯罪嫌疑人杨某甲、杨某乙因涉嫌运输毒品罪于2019年12月31日被刑事拘留,2020年2月5日被普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对该案即将侦查终结。由于杨某甲、杨某乙运输毒品数量达1000余克,依据《刑法》规定,二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普安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接到县公安局发出的重大案件即将侦查终结通知书后,依法启动了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合法性进行核查,并对询问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今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印发《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重大案件,在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此项工作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切实预防冤假错案发生。下一步,普安县检察院将继续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将该项工作落实落细,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