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吐尔斯娜依 林花)4月7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干警专程来到当事人家中,将追回卖肉赊款1000元送到生活困难、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肉孜汗手中。
据悉,2014年7月26日,被告人夏木西丁从原告肉孜汗老奶奶的丈夫处购买1480元的牛肉,并写下一张欠条,却久久未还款。之后五年,丈夫去世,老奶奶身体残疾,行动不便,生活困难,在苦苦向被告索要欠款无果后,无奈之下老奶奶诉至和硕法院,但是只提供了被告的姓名。经过法院干警多方询问并调查后,找到被告并追回了所欠案款1000元,处于困境中的老奶奶收到案款后,感动的热泪盈眶,握着法院干警的手,连声感谢。
一直以来,和硕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把涉民生案件放在首要位置,优先处理,凡涉老、弱、病、残、幼等社会弱势群体案件一律采取“直通车”的服务方式,同当事人“零距离”沟通交流,“面对面”倾听诉求,坚持把为民、惠民、便民举措落实在群众身边,把司法温暖送到老百姓心坎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