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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宣章屯司法所:践行“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获赠锦旗

时间:2020-07-16 10:18:03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王洪峰 鲁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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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洪峰 鲁鑫)近日,山东省齐河县大黄乡群众赵某的亲属为宣章屯司法所送去一面写有“人民公仆,情系百姓”的锦旗,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调解帮助赵某顺利拿到赔偿款。

  两个多月前,赵某在宣章屯镇某工地进行外墙粉刷工作时不慎从架子上掉落下来,被送往齐河县医院救治。经诊断,赵某盆骨碎裂、跟肋骨断裂。五天后,赵某的家属因不满工地领导未去看望伤者、没有续缴医疗费等缘由,聚集十多人到工程部讨要说法。双方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赵某家属情绪激动引发冲突,表示问题不解决不走人。建筑公司负责人一筹莫展,便找到宣章屯司法所,请所长王洪峰出面调解。

  王洪峰所长得知情况后,首先对事情的来龙去脉进行细致地了解,在深入工地走访赵某工友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详细情况后,安排建筑公司负责人、赵某的家属到司法所进行调解。调解中,建筑公司负责人表示赵某是因自己操作失误受伤,公司仅提供适当补偿。赵某家属则认为赵某是在工地受的伤,理应建筑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等全部费用至少30万元。双方各执己见,眼看一场调解演变成口水大战。

  为避免双方继续吵闹,王所长决定先将双方分开,分别进行沟通,待双方情绪稳定后再进行调解。在沟通过程中,建筑公司负责人坚持最多赔偿赵某各类费用共计10万元,与对方要求的30万元相差较大。同时伤者家属情绪激动,表示绝不退让。双方争执不下,调解陷入僵局。

  为避免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王所长没有放弃,继续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一方面告知赵某家属,如果调解不成,有权去法院起诉,但诉讼过程相对较长,会耽误更多的时间,还会产生更多的费用;另一方面做建筑公司负责人的工作,指明赵某受伤确属工伤,且一直在接受治疗,并非漫天要价、有意讹钱,要尊重事实和法律,消极拖延赔偿只会使矛盾进一步激化。王所长通过摆事实、说情理、讲法律,使双方恢复理性、同意接受退让,调解得以继续进行。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赔偿协议,由建筑公司赔偿赵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2万元整,双方当事人都应自觉履行协议,不得再因此事发生纠纷。至此,一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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