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金汝)近年来,随着离婚率不断上升,未成年人的教育与抚养、妇女权益保护、老年人赡养等社会问题频发,社会关注度逐渐提高。针对现状,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从审判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家事纠纷案件的特点和案件审理中面临的问题,从组建专业团队、出台审判制度到完善审判设施,努力营造宽松、缓和的家事审判氛围,进一步提升家事审判的“温馨”和“柔情”,打造了“圆桌式”家事审判法庭。
精细化服务营造温馨氛围。走进该院家事法庭,“家和万事兴”几个大字格外醒目,悬挂的以“和”为主题的标语等设施布置的井井有条,桌签也由冷冰冰的原告、被告,变成了夫与妻、父与子等温馨的家庭成员称谓。同时,该院在家事法庭采用圆桌审判的形式,有着浓厚的“家”文化的温馨环境消除了当事人的紧张和抵触心理,为成功化解家事矛盾无形中加了分。正是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将服务做得更精细,才更加彰显了该院家事法庭的魅力。
信息化设备保障纠纷化解。该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推进家事审判机制改革在实践中的应用,促进家庭矛盾纠纷化解,经过实践探索,建立了有特色的科技家事审判法庭。为促进庭审公开,该法庭进一步完善庭审录音录像和庭审直播设施系统,实现法庭同步录音录像功能。审判席配置电脑显示器与书记员电脑同步连接,实时查看书记员庭审笔录录入情况,提高庭审笔录精准度。还配备了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相关材料当庭打印、相关证据当庭扫描,使庭审更加规范、高效。
特殊化调解邂逅“柔性”情怀。该院家事法庭注重将法律权威的“刚性”与法官情怀的“柔性”相结合,以法官的“亲和桥梁”来缓解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庭前判后。通过实行“四步”调解法,即聆听当事人倾诉、引导当事人回首往事、鼓励当事人承担起重筑幸福家庭的责任、指导当事人学习沟通技巧,帮助案件当事人修复家庭感情。
“家事纠纷涉及情感处理,与普通民事案件不同,需要更多温情的司法,家事法官不仅仅是一名纠纷的裁判者,同时也是一个社会公序良俗的引导者。”该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张素霞说。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审理好家事案件关系到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木垒县人民法院立足实际,服务大局,不断探索和创新,力争将家事审判工作做的更细、更实、更好,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推进家事审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