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赵燕燕)为减轻困难群众诉讼成本,助力群众依法维权,近日,新疆焉耆县法院为8起困难群众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立案时,办理减免缓交诉讼费手续,共计减免诉讼费5400余元。
这8起案件被告均为新疆佳某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陆续从8名原告手里购买不同数量的番茄用于食品加工,后因被告经营不善、盲目扩张,公司无法维持经营,拖欠8名原告的番茄款20余万元迟迟无法支付,后该款经原告多年讨要,被告至今无力支付,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焉耆县法院。焉耆县法院立案庭接到案件审查后,了解到这些案件原告均为农民,且由于多年的番茄款未能要回,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于是依法为这8名原告办理了减免诉讼费手续。后该8起案件在焉耆县法院的调解下顺利办结,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了还款时间。
群众维权不要怕、没钱也能打官司、减免缓交诉讼费、司法关怀暖人心。今后,焉耆县人民法院还将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蓝天”,做好困难群众救助措施,最大程度的满足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保障群众依法维权,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