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张雅倩 柴小平)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还在进行中,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多举措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切实转变思路,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通过电话连线“云”调解,进行隔空对话,开启“线上调解”,耐心细致的为电话另一端的当事人释法析理,让矛盾尽可能一次得到解决。
2019年6月23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案件标的共计22万余元,该案申请人皮某与邹某向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李某进行强制执行。
据了解,该院将案件标的22万余元案款执行到位后,被执行人李某又另案起诉两位申请执行人,因案件在诉讼期间,李某申请案款保全,该院依法将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0年6月22日,李某另案起诉两位申请人,案件二审判决下来后,两名申请人需向被执行人李某支付9万余元。同时皮某与邹某两位申请人再次向该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李某尽快支付因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判定的22万余元。办案法官根据两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债务关系,对3名当事人进行执行调解,让双方当事人认识到依据两起案件相互间债务关系,被执行人李某只需向两位申请人支付13万余元。通过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谈话、沟通、讲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对法官提出的双方当事人债务关系予以认可。至此,历时两年之久的两位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案件也得到顺利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