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丁峰 段小龙 刘守新)楚俊云,现担任山东省禹城市莒镇楚庄村委会主任,兼任村人民调解员,他为村民讲法律、讲政策,做“法律明白人”,化解群众麻烦事,一直受到群众啧啧称赞。
他,是乡村振兴学法用法“带头人”
楚俊云作为一名普通的村委会主任,他善于刻苦学习法律,不仅定期参加司法所组织的线上线下法律培训,办公桌上摞着几十本《民法典》等法律书籍,遇到不懂的法律问题就翻书学习研究,认真做笔记,学以致用,活学活用,法律水平日渐提升,运用法律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功夫不负有心人。他通过多年的学习实践终于成了当地名副其实的“法律明白人”。
他,是乡村振兴路上守法致富的“带头人”
当选村主任后,为了带领村民共同致富。他一边踏实干好村务,一边到周边市、县参观学习农业种植技术。2020年,在前期考察与调研的基础上,楚俊云决定引进种植大棚西瓜,并邀请当地西瓜种植专家来村开展技术指导。2022年,楚俊云种植的西瓜总产量达60吨,销售额120万元,年利润达70万元,喜获丰收。致富不忘众乡亲。他本着共同致富的目标,积极带动全村群众共同种植西瓜,目前全村种植大鹏西瓜规模进一步扩到300亩,产量预计可达90吨,可实现销售收入约120万元。他用行动带领着群众走在乡村振兴勤劳致富、法治同行的道路上,成为了一名真真正正的乡村“法治带头人”。
他,是乡村振兴路上学法普法的“明白人”
楚庄村通过种植西瓜脱贫后,村民法律意识也普遍淡薄。要实现乡村振兴,物质脱贫虽很重要,精神脱贫也不能轻视,而“法律脱贫”就是首要。
要实现“法律脱贫”首先要涵养老百姓的法律意识,那么法治宣传阵地就必不可少。村两委在通过走单位、跑部门,筹集法治基地建设资金,反复斟酌、讨论选定地址后,拆迁就成为了眼前的难题。为解释村民们的“不理解”,村主任楚俊云一次次上门与村民协商、劝导、做思想工作,历时近两年时间终于将楚庄村原址搬到筥镇锦绣社区楼房,让群众住上宽敞明亮的楼房,将原来村庄脏、乱、差的环境建成了集休闲、养老、学习的法治公园,占地面积达4200平方米。不仅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为村民普及最新的法律知识,还为村民茶余饭后提供休闲娱乐好去处,附近村民及过路邻村村民对此赞不绝口。
他,是化解矛盾纠纷学法用法的“贴心人”
改革开放以来,莒镇楚庄村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纠纷。楚庄村村民季某一直有一件烦心事,十几年前他因为外出打工,把自己家1.2亩的耕地流转给了街坊楚某耕种,但在2018年土地确权时,由于各方疏忽,导致这块耕地直接划在了季某名下。季某经常找楚某理论,楚某以村集体将土地确权给他为由拒不返还土地,导致两家关系紧张,矛盾激化。近期,不知如何是好的季某来到了村党建办公室找到村上的“法律明白人”楚俊云寻求解决,楚俊云热情地接待了他。“放心,我一定尽力帮助你解决难题。”他首先全面了解两家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然后从《民法典》物权编、合同编相关规定帮他分析问题的根源,然后楚俊云对楚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耐心做楚某的思想工作。“做人诚信为要、守法为先。村集体虽然把耕地确权给你,但季某承包耕地期限30年不变。土地流转是转移土地使用权,但楚某与村委会签订的原土地承包合同30年不变。季某凭借原始土地承包合同要求法院撤销你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承担败诉后果的肯定是你。”楚俊云义正严词。楚某幡然醒悟,他主动登门找到季某承认自己错误,一次性将1.2亩可耕地及四年的土地流转费3200元返还给齐某,双方化干戈为玉帛,两家对调解结果都非常满意。
他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十几年,经常写工作日志,详细记录着他调解过的各类矛盾纠纷:有家庭暴力纠纷、邻里矛盾纠纷、土地确权纠纷等等。多年来,楚俊云共圆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51起,楚庄村群众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升。“看到当事人在经过自己的调解最终握手言和时,特别有成就感,觉得做一名‘法律明白人’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楚俊云如此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