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通讯员 王炜华)为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严防疫情发生,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依法治县办《关于做好刑满释放人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山东省沂水县司法局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对刑释人员的接收、监督管理工作,全力保障安全稳定。
迅速行动,实施精准排查。疫情发生以来,沂水县司法局不等不靠,2月1日即对1月31日至2月25日释放的14名刑释人员,全部安排司法所进行排查,发放疫情防控事项告知书,明确了防控要求。
无缝衔接,助力平安回家。从2月26日起,根据上级要求,沂水县司法局积极协调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在刑满释放人员释放当日,由1名司法所长、1名派出所干警陪同亲属到其服刑监狱接回,截止29日共接回8人,分属7个乡镇。接回后,交由属地政府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防疫规定,进行有效隔离。
加强督导,落实隔离防控。3月1日,沂水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家祥,县普法办主任徐守凯和矫正科工作人员采取直截下村的方式,对接回的刑释人员隔离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督查发现,接回8人全部采取有效隔离措施,有专人值班,督查情况已反馈党委主要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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