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冯鹏 蒋芸)近日,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三部检察官来到该县地瓜镇对涉案困难家庭成员未成年人胡某某(女)进行走访慰问,为她送去食品、现金等物资。次日,该院检察长国刚带队到胡某就读的楼下镇某学校与该学校校长及班主任老师沟通交流,详细了解其在校表现情况,要求校方严格规范使用司法救助资金,并对其开展心理疏导,进一步关爱女孩身心健康。
据了解,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普安籍刑事案件被害人近亲属胡某某因该案导致贫困,就学存在困难,该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工作,并发函至普安县检察院请求协助。普安县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落实,全力协助对方开展工作,目前,司法救助款已拨付至该校,用于解决胡某在校期间生活和学习所需费用。
走访中,检察官详细了解胡某某成长环境和家庭情况,同时向胡某某就加强自我保护进行宣传教育,鼓励她要坚强勇敢,战胜困难,勤奋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检察官现场通过微信视频与江苏常熟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进行实时连线,将常熟市检察院的温情问候传递给女孩,让女孩感受到来自千里之外检察叔叔阿姨们的关爱和帮助。
通过开展救助工作,解决了刑事案件被害人近亲属胡某某的生活和学习后顾之忧,也为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异地协作探索了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下一步,普安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踪督促,确保救助措施落到实处,保障女孩顺利完成学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