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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源县法院:温情执行纾难解境 感动老人赠送锦旗

时间:2020-07-15 16:05:44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朱善永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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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王健)“我是真没想到,这么快案子就执行了,还亲自给我送来了执行款。”近日,黑龙江省肇源县法院“有温度”的执行,赢得了申请执行人高度的赞许,并为此向干警们赠送锦旗,诚表谢意。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让受困群众在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肇源县法院贯彻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积极探索更多执行方式,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因一笔借款陷入生活困难。刘某某系出借人任某某(已死亡)的妻子,2014年间,被执行人彭某某、张某夫妻分两次向任某某共计借款45万元,并出具了借据。任某某生前从事倒卖粮票挣取差价的工作,即以低于粮票记载的价格收购粮食销售商卖粮的粮票后,再向收购粮食的公司领取粮票票面记载的售粮款,从中挣取差价。被执行人彭某某则系粮食销售商。由于任某某生前向彭某某收购过粮票,虽经法院判决,彭某某仍以二人有经济往来为由,主张已经清偿借款,拒绝履行义务。

  由于被执行人拒绝履行义务并抗拒执行,任某某死亡后陷入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刘某某更是雪上加霜。

  得知刘某某的困境后,执行干警主动作为,在依法向被执行人彭某某、张某夫妻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法律义务的同时,更多方奔走查证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积极主动释法,瓦解被执行人的抗拒心理。

  法律无情人有情。历时两个月,经过执行干警不懈努力,被执行人终于同意履行义务,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而这起“有温度”的执行,也赢得了申请执行人高度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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