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努尔斯曼·艾尼瓦尔 )为加大司法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落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1+N”配套措施,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对破产、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意识,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近日,新疆莎车县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霍永福带领民二庭法官深入新疆中莎阳光实业有限公司、莎车县东方贸易有限公司、莎车县农家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了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在破产领域方面的法律需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走访调研中,企业工作人员与民二庭法官一行参观了企业的办公环境和企业厂房,进一步详细的了解了企业近年来的生产经营状况,遇到的实际困难和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需求。
在座谈会中,民二庭副庭长霍永福耐心地解答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破产清算程序、加工承揽合同以及员工劳动争议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就企业如何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法院如何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服务等问题进行了很好的交流,通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意义指导企业防范各类矛盾纠纷,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并真诚地邀请企业员工参加莎车县法院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以便更加直观的接触法律。
新疆中莎阳光实业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对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积极上门服务企业的做法表示感谢,同时希望法院能更多的开展这样走访调研、法律宣传活动,切实解决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座谈会结束后,莎车县法院的法官向企业赠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方面的普法宣传材料。
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提升,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表现出了更高层次的服务需求,此次走访企业实地调研,能够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使各项司法服务举措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