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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下村司法所“三大课堂”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

时间:2020-08-26 09:46:32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李祥军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祥军)今年以来,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下村司法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总体目标,不断健全社区矫正教育网络,创新社区矫正教育方式,积极创设“三大课堂”,加强对全乡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培训。

  打造乡村两级“固定课堂”。把司法所作为教育矫正对象的主阵地,每月定期有针对性的对矫正对象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集中教育。

  搭建进村“流动课堂”。司法所联合综治办、派出所等部门,从中抽调部分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较多的村走村入户进行宣传教育,截至目前,已举办流动课堂8场次,现场教育矫正对象50余人次。

  依托手机短信平台开设“空中课堂”。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编写成短信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矫正对象的手机上,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空中教育”。

  自“三大课堂”开设以来,大大提高了全乡社区矫正对象自身素质和法律意识,为全乡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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