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陈兆伟 朱善永)在北方,有“插秧在5月,6月插不活”的民俗谚语。所以5月的最后10天是北方春耕播种的冲刺期,为切实有效提升春耕时节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全力防范农村地区交通事故、维护农村交通安全形势平稳,5月19日上午,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安交警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民警深入郊区敖其村,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传小分队民警紧盯农村“一老一少”重点人群,通过发放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单、“一盔一带”宣传折页、农村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册、悬挂主题宣传条幅、在公告宣传栏和农村劝导站张贴宣传海报、利用农村“大喇叭”进行安全提示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与此同时,民警们还与劝导员一起结合农村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向农民群众重点讲解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农用车违法载人、人货混装、农村面包车超员、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广大农村地区群众自觉远离交通违法行为,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针对老年人观察、反应、行动能力较弱的特点,宣传小分队民警在田间地头与正在梳理秧苗的老人们围坐在一起,通过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向群众介绍乘车时自觉系好安全带,骑行佩戴安全头盔,不乘坐超速、超员、无证驾驶机动车,严禁低速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农村交通安全知识,确保广大农村地区群众自身安全。
市公安交警通过广泛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了广大农村群众交通安全防护意识,宣传小分队民警们的认真讲解充分调地动了广大农村群众的积极性。此次主题宣传活动,乡镇管理大队和支队新闻中心共出动警力十余人,警车2台,在农村广场、路口、劝导站、公告宣传栏等节点设置主题宣传点5处,发放宣传资料近千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