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曹飞)6月24日10时45分许,在黑龙江省穆棱市八面通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初中女学生骑行电动车行至长征路与红旗街交叉口时与一名步行女性相撞,双方均撞到在地,女学生可能是由于撞着人过度紧张,发生抽搐昏厥。
这时,穆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民警薛兵正好和同事在附近巡逻。薛兵立即采用当兵时学过的急救知识对抽搐女学生进行抢救,并让另一名同事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向大队事故中队通报了情况。经过近一分钟的急救,昏厥女学生终于恢复了意识。随后薛兵来到另一名女性行人跟前查看,见其并无大碍只是倒地后衣着不雅,便细心地将自己的反光背心脱下来为她披上。在医院急救车赶到后,民警将女学生和被撞女性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经检查,事故双方均为轻微伤。
在女学生和女性行人接受治疗、心情平静后,交警对其骑电动车不注意瞭望,不佩戴安全头盔,过马路不走人行道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警示其要引以为戒,在以后的交通出行时,一定要文明出行,遵守交通法规,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