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文斌)7月8日一大早,山西临猗市民景某某手捧一面印有“危难施救恩浩荡 为民服务显本色”的大红锦旗来到交警大队,寻找两名做好事不留名、警号含有“41”数字的交警,要当面向他们表示感谢。
据了解,7月3日17时30分许,景某某带着3岁的孙子小轩(化名),去临猗中学接放暑假的孙女回家,在校门口等待中,小雨突然浑身抽搐,口吐白沫,处于半昏迷状态,吓得景某某手足无措。
当时校门前接送学生车辆拥堵,又时值下班高峰期,交警大队城区中队辅警李鹏、张乐正在该路段疏导交通,接到求助后,李鹏一把抱过孩子,快速跑向停放在不远处的警车,在车上还不断喊着小轩名字,以防孩子陷入深度昏迷。张乐驾驶警车,一路鸣笛、喊话,提醒路人车辆紧急避让。
近3公里路程,过3个红绿灯,仅用不到5分钟,小轩被安全送到县医院,得到及时救治,李鹏和张乐叮嘱景某某照顾好孩子后,重又返回岗位,继续执勤。
“感谢临猗好交警,感谢你们两位,是你们救了我孙子一命。”小轩经过紧急救治,转危为安后,景某某及儿子费尽周折,找到辅警李鹏(张乐当日在外执勤),送上锦旗,激动的连声道谢,“你们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的精神,值得表彰和弘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