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长江)2021年7月6日夜晚21时50分,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令,南大街农业银行前马路上,一名群众捡到一个黄色手提包,里面有零散现金和一件女式上衣。
接警后,淮滨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向报警人李先生了解,李先生说他当时在路边行走时,突然发现地上有一个黄色手提包,捡起来打开一看,里面有些零散的现金和衣服,于是他就报了警。
民警当即赞扬了李先生的拾金不昧精神,后将手提包带回派出所。经过调取周边摄像头,发现提包是从一对老夫妇骑的两轮电瓶车上掉下来的。民警打开手提包查验,发现里面有大量的现金,分别放在单肩包内的不同位置。后民警从包内有一张疫情期间发放的居民外出购买生活用品通行卡上,看到了主人的姓名和家庭住址。
于是民警通过卡上的地址找到了这对老夫妇。据他们介绍,当时他们从外面回家,发现手提包没有了,于是便到处寻找。手提包里面的现金是给家人交社保的,现在弄丢了,老人心脏病都快要复发了。查明情况后,民警将这对老夫妇接到派出所,并让他们对丢失的手提包内的财物进行清点。经查,4万元人民币和部分证件一样不少。
后民警将手提包交还给这对老夫妇,面对失而复得地手提包,老夫妇十分的感激李先生和派出所民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