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米热班·阿布力米提)近日,新疆塔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受理了一起租赁合同诉前保全案件,在办案人员采取有力保全措施下,经过耐心调解,被申请人当即履行,双方握手言和。
2021年年初,被申请人韩某某拖欠申请人张某某装载机工程款及张某某为其垫付的装载机车款合计5万余元,经申请人张某某多次催要,韩某某还款合计3万余元,尚欠2万余元。后张某某多次催要韩某某还款,韩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张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对韩某某银行账户进行冻结。
经审查,申请人张某某的诉前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考虑到被申请人韩某某系外省人,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等多种不确定风险,更存在事后不好送达等实际困难。考虑到这些问题,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迅速展开工作,仅用2个小时的时间便完成了网上立案及线下银行查封等。查封结束后,办案人员及时联系双方到场,从情理法理角度,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妥善化解纠纷。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握手言和,满意而归。
诉前保全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有力措施,亦是案件调解及审判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本案中,塔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诉前保全大大降低了被申请人逃避、隐匿财产的可能。又通过及时了解案情,灵活司法,将矛盾解决在诉前阶段,实现了“定纷止争”的目的,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诉累,可谓一举两得,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