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文斌)9月6日,山西运城临猗县居民弋某某将一块写着“热情为人民服务 真诚为群众解忧”的牌匾,送到交警大队事故科,代表全家向办案民警表示感谢。
据悉,今年6月12日,弋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出村口左转弯时,与沿三赵线由西向东行驶、付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导致双方车辆损坏,弋某某严重受伤住院,生命垂危。
临猗交警大队事故科根据调查结果,快速认定弋某某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付某某负次要责任。但付某某所驾车辆仅办理了交强险,且家庭生活拮据,本应承担弋某某的部分医疗费用难以兑现,令弋某某家人非常不满。
办案民警得知情况后,多次到医院探望弋某某,安抚其家属情绪,并积极与付某某沟通,协商赔偿事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快速赔付到位。弋某某康复出院后,在全家人提议下,特地定制了荣誉金匾,向热情为人民服务、真诚为群众解忧的办案民警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