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你们这个活动开展得太好了,你们说的话都说到我们心里去了,我们就是这么想的,可我们文化少、不会说,孩子也不爱听,你们多帮我们教育教育...”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许某的母亲紧紧拉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道。这是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司法局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专题教育学习结束时的一幕。
为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提高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9月3日下午,莒县司法局组织全县10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及其监护人开展了一场专题教育学习活动。
此次专题教育围绕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年龄和心理特点展开,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检察官助理钱晓敏以法治与规则为主题进行法治教育,从法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不要触碰法律底线和敬畏法律三个方面进行讲授,重点强调了树立规则意识、明确处事界限、好好接受教育、认真反思自己。
第二阶段,司法所长、三级心理咨询师徐聪聪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他首先通过亲自监管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邴某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被撤销缓刑的案例出发,阐明了接受完整学校教育、获得正面社会支持系统和家庭关怀的重要性;然后通过两个心理测试小游戏,让大家对“真实的我、理想的我、别人眼中的我”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帮助认清自我、找出差距、明确前进目标;最后告诫大家交友要慎重、净化朋友圈,要交就交知心朋友,以获得精神层面的支持。
第三阶段,社区矫正科长邱祥玲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分析全县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状况、犯罪类型和特点,结合全县多个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案例,教育社区矫正对象一定要珍惜“在家门口服刑”的机会,对党和国家宽严相济的形势政策报以感恩之心,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教育监管,争取早日解除矫正、回归社会。
活动最后,莒县司法局分管领导郑成敏对此次专题教育进行了总结,对社区矫正对象和陪同参加的监护人分别提出了要求。她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青春年华、自立自强自爱,鼓励其完成学业、掌握谋生技能,只要想干一切都来得及,努力做一个让家长放心、对社会有用的人。同时希望监护人能够履行好自身职责,监督好、督促好、配合好社区矫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