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智超)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对一起行政复议案件进行了集体讨论,经过充分的讨论,最终在复议办案结论上达成了一致,切实保证了办案质量。
该案件为一起市场监管领域的投诉举报案件,申请人认为自己购买的商品未标注营养成分表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于是向被申请人东营市垦利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举报。被申请人东营市垦利区市场监管局作出回复认为该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建议向有管辖权的部门申请,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东营市垦利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的回复而申请复议。参加本次集体讨论的人员为法制室专业人员,他们均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常年从事法制工作,经验丰富,并且充分表达了自己对该案件的观点,经过思维的碰撞、智慧的交融、观点的集合,最终形成了一致的办案结论。
集体讨论制度是行政复议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尤其在基层行政复议体系中作用更为突出。通过集体讨论,切实汇集了大家的智慧,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办案质量,确保让办案结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群众的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