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段小龙 赵杰 刘守新)为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近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积极组织辖区4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乡村振兴社会公益活动。在莒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社区矫正对象彻底清理了莒镇法治文化广场、社区大街杂草和生活垃圾,美化了居民生活环境。
活动中,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分工协作,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劳动热情非常高涨,他们在莒镇社区对整个广场区域及大街两侧进行逐一打扫清洁,其中,社区矫正对象樊某自备灭草剂在大街两侧清理杂草。待野草枯萎后直接用手拔起杂草并堆放在一起。
大家干劲十足,争先恐后,热火朝天,冒着炎炎烈日,顾不上休息。过往的群众看到他们忙碌的身影,纷纷投来赞许的目光。经过两天的辛勤劳动,垃圾清除了,大街林带杂草不见了,卫生整洁的大街展现在眼前,花草树木焕发出勃然生机,广场大街焕然一新。他们通过辛勤劳动为建设美丽幸福新莒镇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奉献的快乐在他们心中顿时油然而生。
劳动结束后,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感受到了劳动奉献社会的意义和喜悦,表示今后一定要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充实自我、完善自我,真诚回报社会。
在劳动过程中,莒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与他们进行了亲切交谈,全面了解了他们的思想、工作、家庭、生活状况,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寓教于乐,积极向他们宣传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政策形势和行为规范等,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悔罪改过意识,使他们卸下包袱,努力工作,把自己改造成新时代社会主义合格的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