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康)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确保“两节”期间辖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减少重新犯罪。9月16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梁家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学习活动,敲响节前警钟,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动态清、控制准,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筑牢安全稳定屏障。
警示教育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为社区矫正对象播放《今日说法--酒后莫添悲》,教育社区矫正对象饮酒要适量、饮酒不贪杯、酒后不开车。并以此为切入点,进一步强调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做到以下三点:一是思想“绷紧弦”。明确自己身份,强化在矫意识,甩掉临时思想、切忌得过且过,转变思想意识,形成行动自觉。二是行动“拉满弓”。积极接受矫正,强化守法意识,努力完成规定动作,在日常管理中要做到随身携带定位手机、不私自外出、每天按时报告、遇事冷静不冲动、远离黄赌毒、文明依法办事。三是责任“肩上扛”。勇挑家庭重担,强化责任意识,孝顺父母、教育子女,爱党爱国、与人为善、规范言行,树立社会责任感。
此次警示教育,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强化了节假日期间的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矫正对象表示一定严格服从司法所的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不断充实自我、完善自我,做一个有利于社会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