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张子玉)今年的12月2日,是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切实筑牢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防线,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沾河分局交警大队紧紧围绕分局部署,以“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精心组织、逐步推进、凝聚合力,多样宣传齐上阵。于11月23日深入辖区,提前预热“122”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采取“送法上门”的方式,深入集市、广场等辖区人流量大的地点,通过摆放图板、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结合讲解等多种方式,面对面、点对点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为辖区群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深入外卖行业为从业人员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发放宣传材料,引导非机动车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在小区宣传栏及商户醒目位置张贴安全出行宣传挂图,着重宣传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积极与林业局相关部门联系,充分利用广场大屏幕,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出行常识,采用通俗易懂的话语为广大农民群众宣讲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改变交通陋习和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自身安全意识,远离事故、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通过开展此次宣传,让广大辖区群众深刻理解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进一步树立了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