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赵香)2021年7月26日,在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国道109线529k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驶员刘某飞驾驶一辆重型半挂车,沿国道109线由西向东行驶至529km弯道处驶入对向车道,先与相向行驶的刘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发生剐蹭,后侧翻过程中又与相向行驶的李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发生碰撞,至刘某飞死亡,李某受伤,三车受损。事故发生后,李某受伤严重,被送入市人民医院抢救。
事故发生后,交警了解到李某家庭状况比较困难,无法及时支付医疗费用,为了能让伤者得到及时的救治,交警部门告知其家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流程,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垫付37179元,经审核通过,李某及时得到医疗费医治。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解决了李某的燃眉之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伤者家属因医疗费用造成的困难,使李某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治疗。
大队通过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成功化解了因交通事故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同时,真正帮助了事故受害群众,真正达到了解民忧、惠民生,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