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邢林林)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教育,提高师生们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共创和谐平安校园,2月24日下午,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司法局晏北司法所所长徐胜田与晏北街道法律顾问朱玉华律师、缑长青律师一起走进齐河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
活动中,根据少年儿童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尚未成熟、需要正确教育和引导的特点,授课律师向同学们深入浅出的讲解了什么是“法”、哪些法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如何预防校园霸凌等知识,并结合案例进行以案说法、以例释法,以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宣教效果。同时,教育引导同学们注意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要敢于向校园霸凌说“不”,告诉他们面对突发的校园霸凌时进行自卫、自救的方法,要及时向老师、家长求助,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参加本次“开学第一课”活动后,师生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不仅增强了师生们的法治意识,也提高了同学们的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在构建和谐校园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